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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官方旗舰店”转售二手网购平台商品,法院:构成不正当竞争
时间:2026-04-08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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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4月8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余航 郭兴娟)在二手网购平台上采购的理疗床,擅自在自家网店使用“善瑞整脊理疗床官方旗舰店”标识,贴上“品牌授权”字样出售,某摄影馆被起诉至法院。4月8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知识产权案件,并判定该摄影馆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标注“官方旗舰店”转售二手网购平台商品

长沙善瑞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健康管理、咨询及保健服务的公司,是第18570330号“善瑞”商标的权利人,经营善瑞整脊理疗馆,并销售整脊理疗床产品。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现网购平台上一家摄影馆未经公司授权,私自在售卖的“整脊理疗床”产品上使用“善瑞整脊理疗床官方旗舰店”标识,并在其产品宣传中使用“品牌授权”字样。

公司认为,该摄影馆的虚假宣传行为容易误导消费者以为其店铺为自己授权的官方店铺。2025年5月6日,公司以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摄影馆起诉至天心区人民法院,诉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支付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共计10万余元。

法庭上,涉事摄影馆辩称,商品是通过二手网购平台从个人买家处采购的,商品由二手网购平台卖家直接发货,自己未实际接触商品。发现争议后及时删除了官方旗舰店、官方授权字样,愿意在页面发布声明,消除影响,且实际销量仅为12件,未造成较大影响。

法院: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擅自使用“官方旗舰店”“品牌授权”等文字进行宣传的行为,系虚假的商业宣传,会使相关公众误认为涉案店铺系原告或经原告授权开设,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其次,被告的行为是对原告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知名度的直接搭蹭,客观上破坏了原告对其官方旗舰店的管理模式,会对原告品牌造成相应损失,并影响了消费者的选择,对消费者构成欺骗、误导。

被告被诉的侵权行为已经停止,原告请求判令停止侵权已无事实依据,但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综上所述,天心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2000元。该案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且当事人已履行判项。

“未经许可擅自标注‘官方旗舰店’的危害极大,会导致消费者的信任被透支,稀释品牌价值,修复成本极高,还会破坏市场规则,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后果。”该案承办法官提醒。

责编:杨昱

一审:杨昱

二审:黄娟

三审:丁兴威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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